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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昭通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19 阅读:1225

——在2009年10月28日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昭通市审计局局长  陈明甫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基本情况和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云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条例》,市审计局对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税收计划完成情况,4个县(区)政府财政决算及税收征管情况,45个市直部门(9个一级预算单位和36个二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全市财政支农资金、养老保险基金、市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1个县(区)农村通达工程建设资金、水麻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资金、5个县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和巧家县义务教育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龙氏家祠维修工程、市水利局办公楼建设工程竣工决算情况;根据省审计厅授权,审计了全市地方税务系统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根据市政府安排,对市渔洞管理局和原市委招待所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5.12”地震救灾资金、“特殊党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对中央扩大内需资金进行了跟踪审计;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对7个市直部门和4个县(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

在审计工作中,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和市政府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一步突出了对重点部门、行业和重点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并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和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审计结果表明:2008年各预算执行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增强依法理财意识,较好地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一是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市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克服冰凌雪灾、“5.12”地震等自然灾害和全球金融危机等不利因素带来的影响,确保了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200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497 810万元,比上年增长27%,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良好。二是支出结构逐步优化。加大了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支出,特别是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和涉农资金的财政投入,有力地支持了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财政的调控和社会保障职能进一步强化,2008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 781万元,比上年增长51%;农林水事务支出111 477万元,比上年增长95%;环境保护支出25 039万元,比上年增长162%。三是财政财务管理不断加强。市财政局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着力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支出标准体系,强化公务支出控制,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07年度昭通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及时下发了《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通知》(昭政办发〔2008〕96号),要求市直相关部门及县(区)人民政府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从审计整改情况看,市直相关部门及县(区)人民政府认真整改去年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审计建议进一步完善了各项制度规定,部门预算执行、财政税收管理、民生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基本得到及时有效的纠正,整改工作效果明显。从本次审计情况看,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还存在一些违规和管理不规范问题。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审计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08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积极的财政政策,在增收节支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5 64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9.5%,比上年增长40.1%;一般预算支出完成89 57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83.9%,比上年增长23%。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 842万元,比上年增长6.85倍;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 069万元,比上年增长6.92倍。但政府采购中心等专户存款利息收入年终未及时清缴入库。

(二)审计市本级税收计划执行情况。2008年市地方税务局进一步加强税收管理,在完善征管措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税收收入比上年大幅度增长。全年共组织各级税收入库145 001万元,为年度税收计划的100%,比上年增长40.9%,其中:市级税收入库24 225万元,为年度税收计划的100.09%,比上年增长18.3%,圆满完成税收任务,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保障财政支出作出积极贡献。但税收征管中仍有172.47万元税款缓征。

三、审计县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市审计局对昭阳、盐津、绥江、水富4个县(区)人民政府2008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财政预算收入管理不严,部分非税收入滞留在执收执罚部门。昭阳国土分局以前年度收取的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136.12万元未缴财政;盐津县罚没收入、土地出让金、土地开垦费、煤炭规费等548.45万元滞留在县发改局、国土资源局、煤炭工业局等部门;绥江县应征未征煤炭规费423.7万元。

(二)绥江县接收三峡公司捐赠款100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

(三)昭阳区建设局以前年度工程结余资金222.58万元未上缴财政。

(四)少数部门执行财务制度不严,虚列财政支出。昭阳区虚列社保资金支出468.76万元;盐津县民政局虚报社保资金支出859.52万元存入农村信用联社;水富县劳动就业局虚列支出28.75万元。

(五)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昭阳区发改局挪用异地扶贫资金27.61万元弥补机关公用经费;绥江县财政挪用移民补偿资金533.1万元用于县医院购置CT设备等;水富县民政局挪用民政专款55.78万元弥补机关经费。

(六)昭阳区信用联社虚假贷款套取小额扶贫贴息资金6.4万元。

(七)违规使用现金结算。水富县劳动就业局违反现金结算纪律,用大额现金支付县城管大队及各乡镇公益性岗位补贴15.81万元。

四、审计县级税收征管情况

市审计局对昭阳、盐津、绥江、水富4个县(区)2008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缓征税款3 339.67万元,其中:昭阳1 059.28万元、盐津891.28万元、水富1 389.11万元。

(二)昭阳区地方税务局违规将已征税款514.92万元滞留税收过渡户。

(三)绥江县地方税务局将应缴省级收入的地方教育附加10.26万元缴入县级国库。

五、审计市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市审计局对市环保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粮食局、旅游局、民宗局、昭通日报社9个市直部门200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情况表明,市直部门执行财经纪律状况逐步好转、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规范、依法理财意识逐步加强,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所审计的9个市直部门2008年度在“往来款”中核算收支的有4个部门,其中:核算收入219.85万元、核算支出183.98万元。

(二)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386.68万元。市农业局2.5万元、市环保局328.52万元、市民宗局29.5万元、市林业局26.16万元。 

(三)未按规定清理往来款项。所审计的9个市直部门普遍未按会计制度规定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往来款长期挂账,2008年底“应付款”余额4 097.57万元,“应收款”余额9 587.75万元。

    (四)少数部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市旅游局未设会计机构,未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市民宗局会计、出纳职责划分不明确,单位财务核算混乱。

(五)差额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有待加强。昭通日报社职工集资67.42万元作为“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个人股金、以各种形式发放补贴172.29万元需进一步规范。

六、审计二级核算单位财务管理情况

通过对36个财政拨款的二级预算单位财务收支审计表明,由于主管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部分单位对财务工作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够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少数单位财经纪律观念淡薄,财务管理混乱。

(一)虚报财政专项资金。市交通局所属单位航务处虚报国家燃油费补贴110.22万元。

(二)挪用财政专项资金52.54万元,其中:景风水库管理所15万元、航务处3.45万元、农科所21.71万元、生物创新办7.89万元、动监所4.49万元。

(三)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私存私放现金和大额现金结算。市水利物资站将单位银行存款转入个人账户;林勘队经办人员收取设计费3.3万元,长期未交单位入账;市环境监测站向环科所借用现金20万元作为备用金,环境监察支队用现金13.5万元购车;市畜牧站库存现金账实不符,出纳私存现金。

(四)坐收坐支非税收入83.54万元。市水利物资站24.53万元、小草坝林场32.93万元、农技推广站10.42万元、动监所12.75万元、农机监理所2.91万元。

(五)违规收费9.41万元。市交通局质监站使用普通收据收取规费9.41万元未缴财政专户。

(六)少数单位财经纪律观念淡薄,财务缺乏有效监督。市中心血站超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多收费71.41万元,以各种名义虚报支出42.58万元,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5.4万元,无偿献血收入85.15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未按规定提取无偿献血基金。

七、市管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受市委组织部委托,市审计局对市环保局、交通局、农业局、粮食局、旅游局、民宗局、昭通日报社7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昭阳、盐津、绥江、水富4个县(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期内有关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计情况表明,上述领导干部均能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认真遵守财经纪律,未发现违纪事项及不廉洁行为。但少数部门和县(区)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依法理财水平有待提高。

(一)市直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下列问题:

1. 2008年末,市交通局借出专项资金余额6 519.96万元(其中:垫付其他项目工程款5 390万元)。

2.昭通日报社8个中层干部于2006年每人向单位借款6.25万元,共计50万元,作为个人股金注册成立“鸿源传媒有限公司”至今未归还。

3. 市农业局对所属单位执行“收支两条线”监管不到位。市农业局所属果技站2008年土地转让收入55万元、种猪场2006年土地出让收入50万元均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4. 违规购置固定资产。市粮食局未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购置固定资产15万元。

(二)县(区)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下列问题:

1.水富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税费定额的通知》(水政发〔2005〕27号)文件有关内容与国家税费政策有关规定相抵触。

2.绥江县人民政府违规批准减免观斗山电视发射台土地出让金和管理费11.53万元;2008年末财政预算内外往来款未按以前年度审计部门要求进行及时清理,其中:县政府办“暂存款”余额达2 633.99万元(长期占用财政资金1 827.74万元),绥江宾馆及办公楼建设2 050.13万元未办理竣工决算,长期在往来款中挂账;县国土局收取的规费396.5万元及政府办收取的宾馆收入30.95万元未按规定缴入国库。

3.盐津县罚没收入、规费收入115.78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滞留财政专户。

4.昭阳区未严格执行《预算法》,存在党委、人大、政协领导多头审批财政总预备费情况。

八、审计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情况

市审计局对水麻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资金、农村公路通达工程财务收支及昭通市水利局办公楼建设工程、龙氏家祠维修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水麻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资金审计情况。水麻高速公路全长150.657公里(含县城连接线20.217公里),省、市、县财政拨入征地拆迁资金及工作经费24 902.99万元,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农户,做到专款专用,市审计局按照“边审计、边整改”的原则对沿途大关、盐津、水富三县拆迁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存在以下问题:

1.大关县国土资源局转移资金122.02万元,借给县政府219.49万元。

2.盐津县豆沙镇政府套取电力专项设施搬迁费11.28万元用于机关经费。

3.水富县国土资源局从房屋拆迁补偿支出中提取10%的房屋上调补助151.56万元,用于弥补水麻高速公路县城连接线征地拆迁支出。

(二)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建设资金审计情况。2006-2007年上级下达我市农村通达工程建设项目175项,建设里程

2 261.77公里,计划投资45 550万元(其中:中央22 499万元、地方23 05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0 701.3万元(其中:中央19 191.4万元、地方1 509.9万元),资金支出共计17 633.13万元。由于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建设资金投入不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擅自变更设计、调整项目计划、调剂使用资金等问题:

1.挤占挪用通达工程建设资金1 648.34万元,其中:巧家640万元、镇雄1 008.34万元。

2.未经批准擅自调整项目建设计划779.51万元,其中:昭阳65万元、盐津360.51万元、大关60万元、水富294万元。

3.县财政欠拨通达工程建设资金943万元,其中:镇雄580万元,彝良363万元。

4.项目管理和财务结算不规范。部分项目无施工合同、图纸和工程预算,乡镇实施的项目中有部分项目承包给自然人建设,个别项目未进行招投标,部分项目实施乡镇违规提取大额现金结算。

(三)市水利局办公楼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市水利局办公楼建设项目计划总建筑面积8 769平方米,计划总投资990万元(其中:省补助340万元、自筹65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 164.96万元(其中:市水利局投入1 359.96万元、水利施工队出资5万元、水勘院出资740万元、水文站拨入60万元),实际总投资1 959.56万元。

通过对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该项目送审价1 664.14万元,审定价1 499.55万元,核减工程价款164.59万元,核减率9.9%。

通过对工程项目计划投资、资金来源进行审计,存在下列问题:

1.挪用专项资金160万元用于办公楼建设,其中:抗旱资金20万元、经管投资80万元、规划费60万元。

2.水电勘测设计院设计费收入450万元未入账,直接转入水利局基建户用于办公楼建设,漏缴国家相关税收。

3.拍卖门面和炭房收入309.21万元坐支用于办公楼建设。

4.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在工程投资中购置办公家俱等123.84万元。市水利局购办公家俱98.84万元、购投影机5万元、购计算机设备20万元列入基建投资,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四)龙氏家祠维修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龙氏家祠维修工程项目概算总投资1 787.6万元,截止2008年12月实际到位资金1 155万元(其中:省级370万元、市级785万元)。龙氏家祠维修工程项目共完成投资1 054.9万元,工程项目结余资金98.87万元。

通过对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该项目送审价1 003.91万元,审定价945.08万元,核减工程价款58.83万元,核减率5.9%。

通过对工程项目计划投资、资金来源进行审计,存在下列问题:

1.用龙氏家祠维修工程项目资金支付卢氏宗祠维修工程的设计费1.23万元。

2.欠缴合同印花税0.28万元。

3.未单独设立基建账,建设资金收支并入机关经费一起核算。

九、审计财政专项资金情况

为切实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市审计局对全市财政支农资金、养老保险基金、市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5个县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和巧家县义务教育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对“5.12”地震救灾资金和“特殊党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资金管理逐步规范,使用效益明显提高,财务核算基本符合财务制度要求,但在管理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财政支农资金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市直主管部门和除鲁甸外的10个县(区)2008年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资金总额

56 241.55万元,占财政支农资金88 807.77万元的63%,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挪用财政支农资金240.53万元,其中:4个市直部门挪用83.83万元,少数县直部门和乡镇挪用156.7万元。

2.虚报冒领和虚列支出217.07万元。绥江县和镇雄县少数主管部门虚报冒领60.15万元;大关县、绥江县、镇雄县、永善县少数部门和乡镇虚列支出156.92万元。

3.挤占财政支农资金189.03万元。昭阳区、巧家县、大关县、永善县、绥江县、彝良县和水富县少数部门和乡镇挤占189.03万元用于机关经费支出。

(二)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全市2008年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情况表明,2008年我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参保覆盖率逐步提高,基金运行情况基本正常。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参保单位缴费基数不准确,导致少缴养老保险费84万元。

2.养老保险欠费较大。2008年末,全市养老保险累计欠费

6 418.1万元,其中:市级1 581.09万元、昭阳1 731万元、鲁甸736.1万元、巧家238万元、盐津568.52万元、大关60万元、绥江189.15万元、镇雄410.54万元、彝良48万元、威信758万元、水富97.7万元。

(三)市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情况。

2008年全市共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5 628万元(其中:中央3 058万元、省级2 184万元、市级386万元),资金全部拨付项目县(区)。审计情况表明,市级财政在确保上级资金及时足额拨付的同时,还超计划安排本级配套资金176万元,有力地保障了我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资金管理较为规范,会计核算符合制度规定,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上,资金使用效益明显。

(四)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鲁甸、永善、绥江、威信、水富5县2006至2008年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情况表明,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的投入,极大地改善了中小学办学条件和基础设施落后状况,缓解了地方政府办学压力,为我市加快“普九”步伐、实现“两基”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但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1.永善县有1 710.26万元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未纳入教育专户管理,有586.59万元资金未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直接拨付学校,到2009年8月底有维修改造资金767.67万元滞留财政专户。

2.挤占专项资金。永善县教育局支付不在规划项目中的溪洛渡镇新拉小学教学楼工程款39.52万元,县二中将教学楼建设资金155万元用于归还学生公寓欠款,桧溪一中、黄华中学将教学楼建设资金44.9万元用于学校配套设施建设。

3.工程管理核算不规范。一是项目工程款支付依据不充分;二是超进度预付工程款;三是有的项目未实行招投标;四是项目调整和合并未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五是部分项目报建手续中缺少国土部门用地、环境评估或抗震设防标准等手续。六是建设档案资料不完整。

(五)巧家县义务教育资金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巧家县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存在以下问题:

1.在校学生人数不实。

2.县教育局多收中小学试卷费10.86万元。

3.大寨中学虚列贫困生生活补助4.54万元用于发教师奖金和电话费等。

4.崇溪中学贫困生生活补助3.86万元无发放对象。

5.大寨中心校有关人员虚列支出,涉嫌违纪,己移送县纪委查处。

(六)“5.12”地震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市审计局对盐津、大关、永善、绥江、水富5个重灾县地震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以下问题:

1.少数部门和乡镇滞留地震救灾资金7.99万元。

2.绥江县挤占挪用地震救灾资金44.58万元,其中:县民政局挤占6.62万元,新滩镇挪用37.96万元(其中:新滩镇人民政府套取救灾资金32万元用于发放新农合工作奖金10.11万元、垫付参合农民应交新农合款6.67万元及其他零星支出10.15万元,结余5.11万元)。

3.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绥江县、永善县部分单位对地震救灾资金未按规定实行专户管理;盐津县、绥江县少数部门和乡镇以拨作支敬老院建设资金669.31万元;永善县少数乡镇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76.64万元;水富县民政局未专户核算地震救灾资金。

4.改变项目建设计划,部分项目未启动。盐津县民政局超投资规模185万元建设集中安置点,永善县教育局调整项目计划80.6万元,水富县教育局调整项目计划40万元;永善县未启动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和务基白胜村完小两个恢复重建项目140万元。

5.工程管理核算不规范。一是少数施工单位漏缴建筑安装营业税;二是少数县对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建设项目未进行招投标;三是有的项目无工程概(预)算、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四是少数恢复重建项目进度缓慢且存在质量问题;五是少数集中安置点房屋使用率不高。

6.部分乡镇救灾资金发放存在随意性。绥江县新滩镇鲢鱼村将黄天真等10人生活补助9 000元兑现给未列入花名册人员汪才金等人;永善县细沙乡在发放“三无”人员生活补助时,扩大发放人数,由每人应补助900元调整为每人补助290元。

(七)“特殊党费”审计调查情况。

市审计局对盐津、大关、永善、绥江、水富5个重灾县“特殊党费”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资金管理不规范。少数乡镇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共计61.5万元,少数部门将特殊党费与移民资金混合使用。

2.部分项目未实行招投标。

3.未经批准改变项目建设计划。

十、中央扩大内需资金跟踪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全市中央扩大内需资金和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截止到2009年7月23日,跟踪审计财政部门拨付资金73 771.48万元,监督主管部门管理使用资金70 190.63万元。通过跟踪审计监督,有效促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做到专款专用。从审计情况看,我市扩大内需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1.盐津县财政局未及时拨付2009年第二批、第三批扩大内需项目资金995.76万元。

2.巧家县水务局在2008年第四季度扩大内需项目支出中列支其他项目可研费9.28万元。

3.部分工程进展缓慢,项目资金闲置,项目施工不规范,达不到设计要求。

十一、省审计厅和市政府交办事项审计情况

(一)地方税务系统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授权,市审计局对昭通市地方税务系统2007至2008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部门预算收支管理不严97.61万元,其中:市局40.07万元、昭阳12.46万元、水富45.08万元。

2.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不规范373.3万元。固定资产账账、账实不符296.98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36.41万元,违规处置固定资产39.91万元。

3.资产处置、出租收入228.91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中:市局15万元、昭阳10.55万元、永善2.25万元、大关2.5万元、水富27.13万元、绥江1.56万元、彝良17.33万元、威信85.74万元、巧家66.85万元。

4.会计核算不规范。盐津县、永善县、镇雄县部分基层地税分局仍然保留银行账户,未全额实行报账制管理;巧家县、大关县地税局以拨作支7.67万元;绥江县地税局以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预收征地费收据列支基本建设支出;镇雄县地税局支出的会议费、培训费无人员花名册;盐津县地税局培训中心借出2万元未记入应收款。

(二)渔洞水库管理局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根据市政府安排,市审计局对昭通渔洞水库管理局2005年至2008年11月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资产负债损益不实。资产不实2 624.04万元、负债不实165.19万元、损益不实625.44万元。

2.未严格按云南省审计厅云审投报〔2008〕51号审计报告要求补缴税费。

3.挤占挪用专项资金141.55万元。渔洞水库管理局挤占枢纽工程专项资金41.55万元,购置洒水车一辆、巡逻快艇2只、电瓶船1只、电脑7台;挪用枢纽工程专款100万元购建行“建信”货币基金。

4.滞留应上交高桥电站建设资金412.29万元(其中:利息收入2.29万元)。 

(三)原昭通市委招待所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根据市政府安排,市审计局对原昭通市委招待所2007年1月至2008年9月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财经法纪意识淡薄。单位现金收入不入账4.46万元,由出纳保管形成账外资金;为接待单位提供虚假发票;坐收坐支现金情况严重;大宗物资采购违规使用现金结算。

2.支出管理混乱。发放临时工工资奖金70.19万元无临时工签字领款花名册。 

3.内部财务监管不力。财务审核不严格,单据不符合支付条件,餐厅物资采购无出入库记录,客房部一次性用品监督不严,客房部票据管理不严,票据存在缺号情况。

4.往来款未及时清理。截止到2008年9月8日,市委招待所“应收账款”余额107.51万元,“应付账款”余额176.69万元,未按制度规定及时清理,长期挂账。

上述预算执行及其它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共查出各类有问题金额61 740.04万元,其中:违规金额4 922.6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6 817.35万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案件1件,涉案金额9.1万元。市审计局已严格按照《审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作出审计处理决定并提出审计意见及建议,经审计处理,应收缴4 387.73万元(其中:应收缴市级国库760.19万元、应收缴县区级国库3 215.25万元、应收缴国投公司412.29万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4 925.82万元,应调账处理9 978.96万元,责成部门自行纠正41 877.57万元;基本建设投资竣工决算审计核减223.42万元。同时,按照“边审计、边整改、边落实”的原则,在披露和查处问题的同时,注重督促被审单位整改落实,目前,财政支农资金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并已向省政府专题报告,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之中。

十二、加强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二级核算单位财务监管。市审计局对36个涉及财政拨款的二级核算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由于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监管不力,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部分二级核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管理混乱,少数二级核算单位发生违法违纪情况。为进一步深化我市部门预算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相关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有条件的主管部门应积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促进二级预算单位加强预算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意识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非税收入是地方财政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少数县非税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收支情况脱离监管,预算单位坐收坐支非税收入的问题应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审计情况反映,少数部门内控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特别是二级预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为此,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大《会计法》执法检查力度,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所属单位财务工作的指导,提高会计基础工作水平。

(四)强化审计整改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各级政府要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认真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不认真进行整改和整改工作不到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