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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社会治安和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19 阅读:1318

昭通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社会治安和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转交〈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治安和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昭人通〔2008〕20号)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王敏正市长对认真研究和落实审议意见提出明确要求。现将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以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为重点,切实加强公安机关基础工作

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开展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和政协的高度关注和帮助支持下,全市公安机关奋发努力,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了 “三基”工程建设3年阶段性目标任务,顺利通过了上级的考核验收。3年来,市、县区党委、政府和全市公安机关始终将实施社区警务战略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和改革警务机制的重要载体,制定了《昭通市公安局关于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的实施意见》。按照“合理布局、规范运作、实用有效”的原则,共建成社区警务室92个,农村警务室422个,统一了外观标识,配备社区和驻村民警613名。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制定了社区民警工作规范,建立了警务室星级评定办法,强化对社区和驻村民警的日常管理和量化考核,进一步规范了社区警务工作。广大社区和驻村民警扎根警区,紧紧围绕群众工作、掌握社情民意、管理实有人口、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五个重点,近距离防范打击犯罪,零距离服务群众,先后涌现出了永善县玉泉社区警务室、鲁甸县石桥社区警务室、水富县玛瑙驻村警务室等一批优秀的警务室和胡常林、马兴旺、毛辉等一批人民群众满意的社区和驻村民警。

加强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市人民政府和全市公安机关将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改善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深入实施社区警务战略,坚持不懈地狠抓社区、农村警务室建设,进一步打牢公安工作的基础,提升公安机关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能力。

二、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关爱民警不动摇,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

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和保证。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公安队伍建设,各级公安机关也始终将公安队伍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着力健全管理机制,强化教育监督,做到长抓不懈。2008年以来,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先后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专题学习活动,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市委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使公安队伍保持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坚持用铁的手腕执行铁的纪律,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把预防民警违法违纪的关口前移。认真贯彻实施“四项制度”,集中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公安队伍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目前正在深入开展遵章守纪和警示教育活动。着力提高民警素质,全面落实“三个必训”制度,开办了机关“夜校”和部门“夜校”,组织全警苦练基本功,积极推行“轮训轮值、战训合一”的训练模式,着力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格局。组织开展了基本法律法规“三考”工作和“一口清”竞赛活动,队伍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全省公安机关法律法规“三考”(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评、信访工作考察)评比中,我市在全省16个州市中排名第5。大力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开展了以“送服务、采信息、解民难、聚民心”为主题的“民警进万家”活动,走访群众41901户;深入开展“爱民实践月”暨“警察开放日”活动,通过开放警营、法律宣传以及扶贫帮困等方式,搭建警民互动平台,密切警民联系;坚持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听取意见,争取理解和支持。通过上述工作,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树立了队伍形象。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努力加强和改善公安经费、装备保障

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公安经费和装备保障,尽最大努力予以倾斜和保障。市人民政府采取出台文件、召开会议、调研督导、电话催办等形式,督促县区政府落实县级公安机关最低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目前,11县区公安机关公用经费已按标准100%纳入财政预算,并逐月拨付到位。市级财政今年安排了市公安局办案经费135万元;市、县区政府加大对科技强警工作的投入,公安工作的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市公安局行动技术“两化”建设于2008年10月通过了公安部二级达标验收,刑事技术DNA实验室于2007年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11县区公安局刑事技术室有10个达二级以上标准。公安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百名民警拥有计算机70.4台;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昭通警校培训基地建设,市级财政于2008年8月安排了35万元用于警校计算机考试培训中心建设,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关于提高昭通警校人均机构运转经费和解决基层公安派出所炊事员工资的问题,正在抓紧落实。下一步,市、县区人民政府将认真研究,着力构建县级公安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在落实最低经费保障标准的同时,建立随财力增长而逐步提高保障标准的机制。

四、健全机制,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力度

市委、市人民政府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的理念,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始终把综治维稳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置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来谋划和落实。2008年3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全市政法综治工作,会后,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狠抓贯彻落实,各项综治维稳工作有力推进。2008年8月,市委、市人民政府召开了县区委书记座谈会,对综治维稳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研究、再督促、再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县区党委政府领导维稳政绩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从组织领导、维护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确保社会治安局势平稳、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6个方面逐一明确了考核标准和评价要求,进一步落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把手”责任和“一票否决”要求,促进社会治安综治工作的落实。党委、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五、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促进社会和谐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定不移地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综治维稳工作的主线。市委、市人民政府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制定出台了维护稳定政绩考核制度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在决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前,必须采取召开听证会、新闻发布会、群众代表座谈会及发布公告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意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慎重决策,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同时,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县区委书记大接访和党政领导干部大下访活动,市、县区党委、政府领导共接待上访群众1267起18574人次,有效地化解了一批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市委、市人民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全面明确了人民调解的组织机构、运转模式、工作机制、化解责任、经费保障等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大治安案件的查处力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民转刑”、“刑转命”案件的发生。2008年以来,全市共立各类刑事案件5479起,与去年同比少立373起,下降6.4%。其中立命案92起,与去年同比少立23起,下降20%;命案致死86人,同比减少27人,下降23.9%。

六、加强公安宣传报道工作,初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安宣传工作格局

加强公安宣传工作,是密切警民关系,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举措。市、县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公安宣传工作,公安机关加大工作力度,各类新闻媒体积极主动配合,初步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安宣传工作格局。昭通市公安局分别与昭通电视台和昭通日报社合办了《昭通警方》和《警方报道》专题专栏,2008年以来,共播出《昭通警方》47期,刊发《警方报道》53期,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刊播稿件3226篇(幅),做到电视里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认真开展立功创模活动,2008年全市公安机关共有323个集体和1302名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召开了全市公安机关抗雪救灾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并在昭阳、镇雄、威信、彝良等县区开展了抗雪救灾先进事迹巡回宣讲,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加强警营文化建设,以公安民警爬山涉水侦破案件、抢险救灾服务群众等先进典型为题材组织编排的《大爱融雪》、《刀尖上的舞者》、《青春的步伐》,分别获全市政法系统“和谐之春”文艺调演特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被市委政法委抽调到鲁甸、彝良、水富等县进行巡回演出,以艺术形式向群众展现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七、保持严打严防态势,全力维护昭阳城区社会治安秩序

市委、市人民政府十分关心昭阳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深入一线开展调研,指导工作,并在经费、装备、警力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对重大案件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指挥、亲自参战。市公安局领导经常深入昭阳分局帮助研究打击整治和治安防范工作,并从市局机关抽调警力直接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和大要案件侦办,尽最大努力给予帮助和支持。2008年以来,昭阳区人民政府和公安分局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构建打防管控建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加大了社会治安管控力度。在集贸市场、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共聚集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宣传盗抢犯罪的法律后果。利用主要街道的电子显示屏、广告牌以及公交车辆、出租车辆进行宣传,形成严打严防氛围;以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为支撑,加大经费投入,在城区主要街道、学校、医院、车站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探头,提升了城市的整体技防水平;在城区主要街道和巷口建立20个固定警务执勤点,屯警街面,形成对附近街道的有效辐射;组建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步巡相结合的巡逻力量,强化对主要街道和背街背巷的巡逻,增加巡逻密度,消除巡逻盲区;通过强制戒毒、法制学习等方式,强化吸毒人员、违法青少年等高危人群管理,减轻社会危害;强化对出租房、旅店、网吧及手机回收、首饰加工、废旧金属收购等特殊行业的管理,努力控制违法犯罪人员藏身和销赃渠道;组织社区民警深入居民小区、内部单位,指导居民小区和内部单位开展安全防范,提升小区和内部单位的防范能力;组成了打击“两抢一盗”专业队伍,以打击团伙犯罪为重点,强化专案侦查,整合案件、信息资源,提高破案打击的能力;在主要出城路口设立了6个固定查缉卡点,建立防逃屏障,减少流窜犯罪发生;制定了群众参与打击“两抢一盗”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工作。2008年以来,昭阳区共立各类刑事案件1366起,破1006起,破案率为73.7%,与去年同比少立609起,下降30.8%,多破22起,上升2.2%,破案率提高23.8个百分点。立“两抢一盗”案件1046起,破701起,破案率为67.02%,与去年同比少立410起,下降28.16%,多破172起,上升32.51%,破案率提高30.69个百分点。

八、规范合理用警,努力关心和保护公安有限警力资源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学习全省处置群体性事件培训班和全市群众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吸取贵州瓮安“6·28”事件、我省孟连“7·19”事件和甘肃陇南“11·17”事件的教训,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基层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上级公安机关关于严格用警的相关规定,正确区分警务活动与非警务活动的界限,在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努力做到科学定性、冷静处置,坚持教育为主、疏导在先,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武警警械。对必须动用警力参与重大非警务活动的,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坚决防止因用警不当、定位不准、处置不妥而激化矛盾,坚决防止发生流血伤亡事件,做到依法、规范和合理用警。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