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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视察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18 阅读:2944

——2008年8月19日在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罗惠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四川汶川“5·12”特大地震发生后,我市距震中直线距离较近,地震烈度达6度,是云南省受此地震影响最大,受灾最严重的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损失严重。全市因灾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49人,紧急转移安置灾民9385户,民房受损54427户,其中倒塌765户,严重损坏10620户,重点滑坡搬迁1183户。绥江、水富、永善县是我市的重灾区,倒塌433户,占57%,严重损坏6672户,占62.8%、重点滑坡搬迁1156户,占97.7%。灾情主要呈现三个特点:一是点多、面广、分散;二是山区重于坝区;三是恢复重建任务重、难度大。表现为三个严重受损:一是农村民房严重受损;二是学校和机关办公场地严重受损;三是群众生产生活生命线工程严重受损。

 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非常关心重视“5·12”地震灾后重建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做好恢复重建工作,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一件大事、实事,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政治任务。为了进一步促进市人民政府及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恢复重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和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恢复重建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按照市委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主任会作出决定,组织了部分市二届人大代表,组成三个视察组,于2008年7月25日至28日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林章、副主任罗惠安、张华贵带队,分别对绥江、水富和永善的恢复重建情况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视察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视察做到全面摸清情况、客观总结经验、找准存在问题、促进重建工作,视察组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访、五反馈的方式进行。在听取绥江、水富、永善县人民政府工作汇报的基础上,视察组深入实地着重视察了灾后重建集中安置点,散居农户民房恢复重建情况,并认真查阅恢复重建痕迹管理资料,走访了部分基层干部群众,详细了解了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有关情况。视察后,视察组在集中统一意见的基础上,分别向三县人民政府反馈了视察意见。

 二、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绩

 通过视察,视察组认为“5·12”地震灾害发生以来,在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三个县的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灾后重建工作充分体现了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部署得力、指导有方、全力以赴、整体联动、强势推进,确保了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切实体现了执政为民的思想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灾区社会安定、生产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为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灾情发生后,三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将思想行动统一到抗震救灾上来,迅速动员,把恢复重建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当作一大民心工程来抓。县、乡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人大、政协配合抓,各级各部门共同抓。县人民政府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分级负责,分片包干,靠前指挥,挂钩到乡、联系到村,深入灾区第一线与灾区群众一道同心协力,开展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乡镇人民政府领导蹲点抓,把办公室和住所搬到了建设点。使整个恢复重建工作真正形成了高位推动,整体联动,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二)制定措施,落实责任,保证了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灾情发生后三县及时成立了高规格的恢复重建工作领导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灾后恢复重建的日常工作,所成立的领导组和办公室都明确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

 为抓好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建立了各级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层层签定工作目标责任书,逐级落实目标任务,保证了重建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各级领导挂钩联系责任制,确保指挥靠前,领导到位;建立机关干部包扶责任制,包户人员帮建档案,挂钩结对帮扶,挂牌到户,帮助特困弱势群体排忧解难,实行乡镇干部职工挂钩到村,使帮扶工作落实到户,责任到人。绥江、水富县设立《灾后重建户标示牌》,实行重建户情况、包户人员名单公示,并把恢复重建任务完成情况与干部年终考核相结合,有力地推进了恢复重建工作。

 针对建材上涨问题,千方百计强化市场物价监测和干预,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控制,制定地方建材限价政策措施;积极加强对外联系,政府与外地建材厂限价签定供货协议,组织外地建材供应灾区,千方百计维护了群众利益,缓解了建筑、建材供求矛盾。绥江县针对民房恢复重建的原材料价格上涨,增加建筑成本的问题,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市场动态,加强物价监管。县发改局及时出台了《关于保持灾后恢复重建建材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从一定程度上控制了物价的快速攀升。为切实减轻灾民的负担,积极和企业协商在水泥、砂石、砖块、钢筋等建材价格上,给予重建户优惠,对集中安置点还实行政府统一大宗采购建材,降低购买成本的方式再向重建户出售的办法,降低了灾民的建设成本。

 建立重建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对恢复重建资金补助发放程序专门作出规定,资金发放采取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分期拨付,银行发放的方式进行。保证了重建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坚持了民评、村报、乡审、县定的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认的原则,实行阳光作业,接受群众监督,有效防止了优亲厚友,办事不公等问题的发生。

 在恢复重建工作中,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对经济条件较好的群众,积极支持建造宽敞的房屋,对经济条件较差的群众引导适当控制建筑面积。同时考虑到灾民的自建能力和居住需要,还设计出经济安全的砖木、石木、串架等结构形式,切实减轻了受灾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解决了弱势群体的燃眉之急。由于职责明确,措施有力,确保了灾后重建工作有序推进。

(三)注重质量,加强培训,为恢复重建任务的圆满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为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三县政府除注重农村民房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规范化管理,制定和绘制《灾后民房恢复重建管理工作流程图》、《农村民房灾后恢复重建工程施工技术指导图》,《集中安置点平面布置透视图》、《任务示意图》等外,还注重加强施工技术指导,确保工程质量,充分利用培训渠道,通过召开民房恢复重建施工技术现场培训会,聘请建筑施工专家分片区对县、乡、村包户干部、农村能工巧匠进行技术培训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了建筑技术质量培训,通过技术培训提高了各级干部对民房恢复重建施工技术的指导水平,使各级干部真正成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技术指导员、质量监督员。永善县建立民房恢复重建包户质量终生责任制,包户干部严把建设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7度设防、6级抗震”标准,注重指导群众按图施工,避开不良地质地带进行重建,使群众掌握了砖混房屋建设“硬基础,放大脚,地圈梁,抗震柱,二四墙,支砌好,浆灌饱,上圈梁”八句话二十四字技术要领。

(四)强化宣传,注重引导,为恢复重建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县注重了宣传舆论的引导工作,广泛发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投入抗震救灾恢复重建之中,通过印制宣传手册,开设广播、电视专栏,张贴标语、公告等形式大力宣传恢复重建工作。切实做到电视上有图象,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章,形成了声势浩大,热烈浓厚的氛围。把群众从“等、靠、要”的思想引导到自力更生、重建家园的思想上来,形成了上下一心和灾民齐心合力抓重建的良好氛。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恢复重建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地方性建材严重短缺,难予满足民房恢复重建的需要;建材价格上涨,使民房恢复重建增加了成本。

 二是上级民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就位迟缓,严重影响了民房恢复重建的进度。

 三是恢复重建工作的科学规划,技术指导还有薄弱环节。

 四是民房恢复重建工程量大,覆盖面宽,挂钩人员驻村指导重建,增加行政成本,县级工作经费及道路保通经费严重困难,直接影响了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开展。

 五是民房恢复重建发展不平衡,工程进度不平衡,工程质量也有差异。由于工期短、时间紧、任务重、资金缺口大、气候、交通运输条件差,劳动力、技术力量短缺等因素的制约,增加了恢复重建工作难度,严重影响了恢复重建的发展和进度,按9月30日前让灾民搬进新居的目标要求困难大。一些工程质量达不到抗震设防的要求,个别民房恢复重建集中安置点的整体规划以及基础开挖、墙体砌筑存在不科学,不标准的问题,甚至存在安全隐患。

 六是痕迹资料还存在不完善,不规范的地方。

 七是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八是部分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有待进一步帮助解决。

 四、视察的意见和建议。

(一)市、县人民政府应继续加强对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必须站在对人民和历史负责的高度,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继续加强协调,强化责任,千方百计做好恢复重建工作。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扎实工作,密切合作,确保恢复重建工作圆满完成。

(二)要科学整合相关项目和灾后民房恢复重建资金,有序推进恢复重建工作。

(三)督促资金到位,要按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建房补助资金,积极解决好工程进度和资金拨付不协调的问题。建议市人民政府抓紧做好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尽快解决恢复重建缺口补助资金足额到位的问题,确保恢复重建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要强化市场监管,严防和打击因哄抬物价加重受灾群众负担的现象。千方百计解决好建材价格上涨和建材的供需矛盾,确保建材供应。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地方性建材的限价措施,切实维护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民房恢复重建的顺利进行。

(五)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资金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管理和物资发放严格按规定进行。

(六)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使受灾群众充分了解省、市、县恢复重建政策精神,积极投入恢复重建。要继续维护社会稳定。积极、稳妥、有效地利用好各种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作好群众思想工作,要引导干部群众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要未雨绸缪,防止矛盾集中、激化的现象发生。

(七)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切实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资料要真实、齐全,档案要完整,管理要规范,保证档案经得住历史的检验。

(八)千方百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恢复重建工作。严格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使灾民住宅建设经济、安全、舒适,确保民房恢复重建户在规定的时间内搬进新居。

(九)要关心弱势群体。安排好受灾群众特别是孤儿、孤老和孤残等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继续通过贷款等形式解决受灾户自筹资金困难的问题,确保灾区社会安定、人心稳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