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6日在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寿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委托,向本次会议作关于对昭通市200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于2007年11月21日召开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市财政局《关于昭通市200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相关情况的汇报,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初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从目前执行情况看,由于重点企业利税增长和省财政对市本级转移支付增加,市本级可用财力增长。同时,经济社会发展中新增一些必不可少的支出项目,确需财政安排资金,需要对市本级财政预算作相应调整。
收入预算调整情况:一是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调整为39161万元,比年初预算38026万元调增1135万元;二是上年净结余收入调增8万元;三是上级补助收入预算调整为335423万元,比年初预算311880万元调增23543万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调增22928万元,市本级调增615万元。合计市本级收入调增1758万元。收入预算总计由年初预算358475万元调整为383161万元。
支出预算调整情况:调增支出项目18项,涉及7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0万元,教育支出1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万元,环境保护支出5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19万元。共调增1758万元。通过调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在年初预算71688万元基础上调整为73446万元,支出预算总计由年初预算358475万元调整为383161万元。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主要是由于重点企业利税的增长及省对市本级转移支付的增加对财政预算进行的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是平衡的。调整的项目符合政策,资金来源有保障,调整是必要的,方案是可行的。财经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的调整方案。同时财经委员会建议:一是要严格把关确保调增的资金支出用在调增的项目上;二是要加强对调增支出资金的监管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要严格执行“十一五”市对县财政管理体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