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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情况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13 阅读:1705

——2007年6月26日在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

昭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韩 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罗应光市长的委托,我代表昭通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昭通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基本情况

 2003年9月,彝良县作为全省第一批试点县在我市率先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006年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作为第二批扩点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007年我市11个县区全面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从2003年9月至2007年1月,全市共有608.7万余人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筹资金28599.71万元。其中彝良县从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两轮共有75.9万余人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为30元/年,共筹资金2277.06万元;2006年度,昭阳、鲁甸、巧家和彝良4个县区共有151.79万余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为50元/年,共筹资金7589.73万元;2007年度,全市11个县区共有381.01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分别为绥江县30元/年、水富县40元/年,其余县区为50元/年,共筹资金18732.92万元。从2003年10月至2007年4月,全市共减免477万人次,减免资金8319.48万元。其中彝良县2003年10月至2005年12月两轮共减免122万余人次,减免资金1578.31万元;2006年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彝良县共减免195万余人次,减免资金3520.94万元;2007年1至5月,全市11个县区共减免241.45万人次,减免资金4347.17万元。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启动。不管是率先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彝良县委、政府,还是之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各县区党委、政府,都始终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作为一项惠民、利民、扶贫的好政策,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作为为农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扎实工作,确保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市的顺利启动和健康发展。

(二)调查研究,制定方案,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范运行。根据中央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和统筹管理,各县区医疗消费能力、医疗消费需求、经济发展状况及卫生资源现状均不同,为制定符合本县区实际的实施方案,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之前,11个县区都抽调专业人员进行专题考察和调研,对本县区卫生资源现状、农民人均收入状况、各级医院近3年的人均住院费用、人均门诊费用、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以及被调查对象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态度和意见等进行了基线调查,全市共调查了33个 乡镇,66个行政村,2362户农民家庭,10629名农村群众。通过客观真实的基线调查,结合各地实际,按照“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互助共济、大病统筹、兼顾小病、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制定了各县区的《实施方案》。彝良、昭阳、鲁甸、巧家4个县区在运行工作中,不断总结、探索、借鉴,进行了不断的修改、完善和丰富,确保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案科学、程序合理、运行规范。

(三)行动统一,步调一致,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序推进。为使我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的时限开展,达到行动统一,步调一致,市政府于2005年10月12日和2006年11月9日分别召开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确定了“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突破难点,积极推进”的工作思路。各县区也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县区做到了行动统一,步调一致,确保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形式多样,广泛宣传,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深入人心。为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政策宣传到广大农户,做好宣传、发动、引导工作,各县区采取了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手册、墙报、黑板报、会议、群众赶集宣讲、公开信、知识问答、典型患者现身说法、走村入户上门等多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彝良县还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编成小品、相声、快板,组成宣传队到农村向群众演出。仅2006年9月至12月,11个县区就召开各种群众会议20526次,接受宣传200余万人次。书写大小标语5712条,发放致群众的公开信和其他宣传资料100余万份。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认识,消除了群众的疑虑,确保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深入人心。

(五)精心组织,多方筹资,确保农村群众广泛参与。农民个人筹资是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十分关键的工作,农民个人资金筹集不起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不可能正常开展。为此,11个县区都采取了多种措施,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多形式、多渠道筹集合作医疗资金。对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户,通过宣传动员使其主动参加合作医疗;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农户,动员挂钩扶贫单位和干部职工捐款帮助;对五保户、残疾人员,利用民政等资金帮助解决;对独生子女户和两女结扎户,用社会扶养费帮助解决。昭阳区还推行了“五个带头”,即:村干部及其亲戚亲属带头,党员及其联系户带头,干部职工的家属带头,群众中的积极分子带头,经商致富的农户带头。在筹资工作中,各县区各级干部深入乡、村、社,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动员工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全市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夯实基础,提升服务,确保参合群众享受到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启动,国家也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其中2004年国家和省安排给我市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37个,2005年又安排给我市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41个,2006年,国家发改委已批准我市申报国债建设项目列项54个项目。此外,2004年省财政安排给我市贫困村卫生所建设项目41个,2005年又安排给我市贫困村卫生所建设项目42个。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市全面推行,各县区也加大了对村级卫生所业务用房的建设投入力度,使全市无业务用房的村级卫生所正在逐步减少。2007年省委、省政府决定一次投资修建全省6000个无业务用房的村级卫生所,这对我市无疑是极大的支持。同时,为了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全市卫生系统以开展治理医疗行业商业贿赂为契机,在卫生系统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教育、医德医风教育和行业作风建设,各县区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制定各种规范医务人员行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树立了广大医务人员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强化了广大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认识,提高了广大医务人员“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确保了参合群众能够享受到基本的、比较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

(七)统一标准、降低药价,确保农民群众享受到价格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历来是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针对这一群众关心和担心的问题,各县区采取了有力措施,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医疗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统一了医疗收费项目和标准。同时采取各种措施,优化药品流通渠道,降低药品价格,昭阳、威信等县区实行了县区范围内县、乡、村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同药同价,有的地方实行了乡镇范围内同药同价,有的地方制定了药品最高限价标准,大幅度地降低了药品价格,如昭阳区2006年与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2005年相比,城区药价平均降低了20%,乡镇平均降低了13%,村级平均降低了10%;威信县2007年总体药品价格比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2006年相比下降了27.97%,部分药品价格下降达30%以上。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统一了医疗收费标准,降低了药品价格,确保了农民群众享受到价格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

(八)积极筹备,及时减免,确保参合群众第一时间得到减免、享受实惠。为了能使参合群众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减免、享受到实惠,各县区都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工作早安排,措施早落实。各级经办机构提前借调人员开展工作,提前确定、整顿并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对村级卫生所实行一体化管理,提前印制各种表、卡、册、证、票据、专用处方等,提前将“合作医疗证”发放到参合群众手中,因此,各县区都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减免,得到了广大参合群众的好评。由于政策兑现及时,参合群众比较满意,反映较好。同时也为下一轮群众参合营造了较好的工作氛围。

(九)健全机制,强化监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安全运行。为了加强管理和监督,我市11个县区均成立了县、乡两级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设立了专门的办事机构,成立了村级领导小组;成立了县、乡两级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监督小组。为了规范监管,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和市农业局联合制定下发了《昭通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市财政局和市卫生局联合制定和下发了《昭通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和《昭通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各县区均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监督办法》、《奖惩办法》、《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的制度、措施、行为规范和要求。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公开医疗收费标准、药品价格、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工作流程、减免程序、减免标准、参合群众减免受益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取信于参合群众。同时,各县区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通过调研、视察等形式进行有效的监督。今年4月和5月,市人大和市政协也先后对我市的昭阳区、鲁甸县、巧家县、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绥江县和水富县进行了调研和监督,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为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成功推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十)加强培训,提高素质,提高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的工作质量和定点医疗机构人员的服务水平。为保证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卫生部门先后举办了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班,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的急诊急救培训班和县、乡两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培训班,组织市、县两级合管办管理及财务管理人员参加了省卫生厅举办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及财务管理人员培训班,组织各县区举办了乡级传染病主检医师培训班,乡村医生的急诊急救培训班。此外,各县区也开展了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存在问题

(一)政策宣传还不够深入、广泛。在一些地方,干部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仍不足,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顾虑还较多,对新农合政策缺乏深入了解,对个人筹资认识有误区,甚至产生抵触,工作中,对工作动态和农村群众享受减免的典型事例宣传报道不够,部分群众对新农合的性质认识不足,参加新一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不高。 

(二)各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工作经费不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一些地方难以顺利开展。

(三)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差,设备不足,特别是乡级卫生院设备落后和村级卫生所无业务用房的情况比较突出。由于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设备落后,基础设施不足,到目前为止,全市仍有659个村级卫生所无业务用房而靠租房、借房开展工作,不能满足广大农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严重影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也影响了农村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四)乡村医生待遇低,业务素质低,队伍不稳定。有的县财政补助乡村医生的报酬每人每月仅几十元,由于待遇低,造成乡村医生队伍不稳定,乡村医生业务技术水平偏低、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滞后,难以为群众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影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健康发展。

(五)信息网络化建设和管理滞后,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加之管理机构力量薄弱,监管不及时、不到位、缺乏力度,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漏洞多,工作不规范。如有的地方县级合管办收入账户中群众个人筹资款未及时转入县级财政专户,有的地方县级合管办收入账户中利息未及时转入县级财政专户。存在就医证发放不及时,医疗机构未严格执行统一的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开虚假处方和未参合群众借证看病等问题。

(六)在个别县还存在资金沉淀问题。

(七)筹资难度大、成本高。由于农村群众贫困面大,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识不足,健康投入意识和互助共济意识不强,导致农民个人筹资难度大、成本高。

 四、下步工作

(一)继续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动员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力度,通过参合受益群众的现身说法,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与其它费税的区别,宣传合作医疗的补助政策,提高广大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识,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市、县区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给予保证,保证有一定的工作经费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同时,督促县、乡两级经办机构人员尽快落实到位。

(三)加强对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的建设。在中央和省政府投入的同时,加大市、县两级财政的投入力度,尽最大努力加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早日为群众提供基本的就医环境和条件。

(四)加强乡、村两级卫生队伍建设,督促各县区政府提高乡村医生报酬,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搞好业务培训。一是利用滇沪合作培训项目对乡镇卫生院所有业务人员进行为期一年的全科医学培训,用3年时间培训完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这项工作彝良县作为首批教学点于今年5月15日正式启动;二是按照《昭通市乡村医生岗位培训方案》对全市在岗乡村医生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乡、村两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医疗服务水平。同时,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为群众提供基本、便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继续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搞好行业作风建设,以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工作作风赢得社会的支持,让群众满意。

(五)加强监管,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监督管理配套措施,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乡、村两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贪污、挪用合作医疗基金的行为,规范管理,保证合作医疗资金的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确保基金风险最小、农民实惠最大。同时加强县、乡两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信息网络化建设,实现县级网上审核报账,减少手工操作,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六)科学测算,既确保不崩盘,又解决个别县资金沉淀问题,同时也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七)积极探索贫困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方式,继续推行滚动式筹资等有效的筹资方式,建立适合贫困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机制,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对广大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的关心,事关整个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一项重要任务。得到了全市各级党和政府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卫生部门的努力工作和广大农村群众的广泛参与,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其中也倾注了市、县区人大和人民代表的心血和汗水。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确保我市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