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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 “十一五”专项 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12 阅读:1195

——2007年1月7日在昭通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马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作昭通市“十一五” 专项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昭通市“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的立项情况

 规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据。根据国发[2005]33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要求建立健全规划体系、完善规划编制的协调衔接机制、建立规划编制的社会参与和论证制度、加强规划的审批管理和建立规划的评估调整机制,要实行依据规划决策、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的制度,充分发挥规划在宏观调控、政府管理和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由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构成;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规划,是编制本级和下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有关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依据。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也是政府指导该领域发展以及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我市的“十一五”规划体系主要由总体规划(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组成,规划纲要已经昭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批准,并经市人民政府以昭政发[2006]40号文予以发布。按照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精神,专项规划原则上2006底前完成编制工作。

 按照昭政发〔2005〕19号文件《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对“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我委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围绕建设“三基地一屏障”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针对我市“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国家、省对编制重点专项规划的要求及昭通实际,本着突出重点加强针对性、突出政府履行公共职责领域、突出加强与上级专项规划衔接的原则,研究提出了《全市 “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及工作意见》,筛选确定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生物资源创新产业发展、现代物流、旅游业发展、文化产业发展、综合交通体系、卫生事业发展、劳动力资源开发、教育发展、人口发展、减灾防灾、城镇发展、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扶贫、水利建设等16个专项规划,并将省政府昭通现场办公会后市政府确定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农特产品加工等3个基地规划一并纳入昭通市“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体系。经市“十一五”规划领导组会议讨论审定后,市人民政府以昭政发[2005]31号文正式下达,并明确了相关责任单位及具体要求。

 2006年以来,根据国家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及我市工业发展和资源开发的实际,市政府又安排下达了关于新农村建设、工业发展、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载能工业发展、煤炭产业发展等5个专项规划。

 二、昭通市“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情况

(一)总体情况

 按照昭政发〔2005〕19号文件《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的总体要求,根据昭政发[2005]31号文《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一五”重大课题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的通知》的具体安排,市直各专项规划承担部门高度重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精心组织,抽调精干人员组建工作班子,聘请省内外高水平研究机构帮助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立足于摸清现状、找准问题、提出措施,立足于突出专项规划的指导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衔接,全面掌握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重大规划布局;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各行业现状和面临的形势,明确“十一五”的阶段特点和重点要解决的问题;加强协调配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加强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纲要的衔接,增强专项规划的指导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各行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产业布局、保障措施以及项目支撑。经过各部门一年多的深入研究和反复修改完善,各重点专项规划已基本完成。

 我委结合全市“十一五”规划思路研究、重大课题研究及《规划纲要》编制,加强对各专项规划的总体指导和协调,及时跟踪专项规划进度,加强专项规划与总体规划的衔接,将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落实到委内相关专业科室,进行对口衔接、审查。各对口业务科室先后三次对各专项规划进行了初步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给规划承担单位。各规划编制单位根据我委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又征求了各部门、县区意见,与省直对口部门进行了充分衔接,最终定稿提交审查。各重点专项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产业布局等一些重要内容已充分吸纳到《规划纲要》中,为顺利完成《规划纲要》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专项规划编制、发布情况

 1、能源、重化工、农特产品加工等三个基地规划。《昭通市能源基地规划》,由市发改委与云南省经研所联合编制,已于2006年12月29日,由昭通市人民政府和省能源局共同组织专家在昆明评审通过。《云南省昭通重化工基地发展战略研究》,由市经济委牵头委托云南省工业经济联合会编制,已经市政府于2005年12月5日组织专家在昆明进行评审通过。《昭通市农特产品加工基地建设规划》,由市农业局牵头委托中国农科院研究、编制,已经市政府于2005年12月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研究报告。

 2、《昭通市交通发展规划》,由市交通局委托重庆交通学院完成研究报告,市政府于2005年12月以昭政复[2005]61号文批复研究报告。

 3、《昭通市新农村建设五年规划大纲》(指导性),由市发改委牵头编制,市政府于2006年8月19日以昭政发[2006]49号文发布实施。

 4、《昭通市“十一五”工业发展规划纲要》,已经市政府于2006年11月以昭政办发[2006]72号发布实施。

 5、《昭通市旅游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于2006年11月以昭政办发[2006]73号发布实施。

 6、《昭通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规划》,初稿经征求渔洞水库水资源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后,已修改完善定稿,拟于近期组织审查后由市政府发布实施。

 7、《昭通市教育发展规划》,市教育局已于2006年6月以昭市教通〔2006〕31号文印发各县及市直各部门。

 8、《昭通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昭通市生物资源创新产业发展规划》、《昭通市现代物流规划》、《昭通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昭通市劳动力资源开发规划》、《昭通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昭通市减灾防灾规划》、《昭通市城镇发展规划》、《昭通市环境保护规划》、《昭通市科技发展规划》、《昭通市扶贫发展规划》、《昭通市人口发展规划》等12个专项规划已定稿并提交审查。

 9、《昭通市水利建设规划》已基本定稿,需要进一步与省衔接后提交审查。

 10、《昭通市载能工业发展规划》、《昭通市煤炭产业发展规划》正在编制过程中,拟于2007年上半年完成。

 三、规划编制与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过去的一年多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通力合作,以《中共昭通市委关于制定昭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指导,围绕“十一五”规划的编制,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深化对市情、县情的再认识,准确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准确把握“十一五”时期昭通市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全面谋划昭通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集中完成了一系列重大课题研究和重点专项规划编制。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局限,在规划的编制、管理、实施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对规划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对规划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依据;政府既要依法办事,也要规划决策;规划是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保障;专项规划是政府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目前,国家已经实现依据规划决策重大项目的制度。但由于规划的长期性作用在短期内难以显现,同时条块分割管理体制也局限着地方政府职能,使得部分人对规划的重要性认识还存在差距。工作中重分钱分物、轻前期工作;重项目争取、轻规划研究。规划编制中重形式、轻内容,重编制、轻实施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二是规划实施的保障程度低。编制重点专项规划的领域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责,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是投资的重点。重点专项规划的主要作用是深化和落实总体规划的战略、目标和任务,重点专项规划提出的重大项目是落实规划目标的具体支撑,是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必须保证实现。但是由于我市公共财政能力弱,吃饭与建设的矛盾尖锐,绝大部分需要政府投资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都需要争取国家和省的投资扶持,使得市级规划的实施无法得到根本保障。

 四、下步工作的建议

 1、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规范规划的立项管理,避免规划编制的盲目性、随意性;完善各类规划的衔接协调机制,避免规划编制的无序性和封闭性;健全社会参与制度,推行专家论证制度、加强规划审批管理,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

 2、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管理。在制定和实施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财政预算时,要贯彻落实总体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定期公布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密切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定期向规划批准机关报告规划实施情况。

 3、建立规划规划评估调整机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组织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修订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