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更多...
关闭
所在位置: >自身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就机关学习贯彻监督法提出意见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8.01 阅读:53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于2006年8月27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市人大机关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的集体参谋班子和集体服务班子,在市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法中负有极为重要的责任。为有效实施好监督法,日前,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昭通市人大机关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的意见》。

《意见》要求,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监督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集体监督、有序监督的原则,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和人大工作实际、反映民意和时代需求的重要法律。监督法共九章四十八条,明确规范了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等监督职责。它的颁布实施,对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民主法制建设,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市人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方式,结合人大工作实际,紧紧把握依法监督这个主题,逐章逐条学习监督法,通过自学、集体学习、专题辅导等形式,熟悉监督法,正确认识和把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正确认识和把握贯彻监督法的基本原则,正确认识和把握监督的主要内容、形式、程序,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好监督法对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对于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大意义。

《意见》明确,学习贯彻中应注意思考的问题。一是如何根据监督法明确规定的六个途径反映的问题提出相关议题,做到议题既有情况反映又有综合分析,还要阐述提出议题建议的理由,强化监督的针对性。二是如何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执法检查和视察、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科学结合起来,通过灵活多样的监督方式保证监督的有力有效。三是如何理解和规范《审议意见》,以保证《审议意见》的科学性、及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四是如何加强机关内部各委室之间,机关各委室与“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以保证监督有序顺利开展。

《意见》强调,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监督法的有效实施。一是按照监督法的规定,结合应注意思考的4个问题,对各项工作认真分析研究,调整不适合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二是结合委室工作的特点,研究提出2007年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和代表视察计划的建议,于2006年12月20日前报常委会办公室。三是按照《昭通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制度清理工作方案》对原有的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对与监督法规定不一致的要提出修改或废止的意见、建议,确保监督法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实施。

《意见》还要求,机关各委室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推进机关参谋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为确保市人大常委会正确实施监督法,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