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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人大法制工作座谈会举行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7.31 阅读:5382

   为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我市人大法制工作,8月28日至29日,全市人大法制工作座谈会在昭通举行。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联系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副主任、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曾树银首先介绍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能、有关要求以及2006年工作计划,通报了今年1至8月的工作情况,并就如何做好人大法制工作谈了体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的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自的工作职能。在提交书面交流材料的基础上,与会人员结合实际,进一步座谈交流了开展人大法制工作的经验和体会,探讨了下一步做好法制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为确保座谈会达到预期目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还邀请了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梁渝南到会,就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做好人大工作应该注意的问题等作了深刻阐述和系统讲解。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绍余在座谈会上作了题为《努力探索,与时俱进,做好新时期人大法制工作》的讲话。他说,在人大常委会的直接领导下,认真搞好人大法制工作,加强对司法机关工作和人员的监督,对于促进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坚持执法为民,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做好人大法制工作,一是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紧紧围绕服从和服务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监督抓大事,法律监督抓典型。不能事无巨细,越俎代庖。二是要加强调查研究。通过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司法机关是否公正司法,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工作是否满意,对社会治安形势有什么意见和建议,从而为常委会依法实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当好参谋、提供服务。三是要正确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一府两院”,是为了保证“一府两院”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从总体上讲,人大和“一府两院”的目的是一致的。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对司法活动中违法和有悖公正司法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法律监督程序督促其纠正。要全面认识和准确把握监督与支持的辩证关系,做到对司法机关既监督又支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还要加强对民主法制建设理论的研究,积极探索人大法制工作的规律性,把握时代特点,努力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此次座谈会虽然时间短,但内容丰富,达到了预期目的。